近日,一则关于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某副镇长吴某春性侵他人妻子的帖子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据网友爆料,吴某春利用职务之便,“胁迫”弟媳刘某与其发生性关系,但当地警方未予立案处理,仅对吴某春进行了政务撤职处分。然而,当地警方回应称所举报的“胁迫”并不属实,未发现有胁迫行为并且强奸事实也不成立。根据调查结果,蓬溪县纪委监委给予吴某春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调离原单位。
据报道,该网友发布的帖子中声称吴某春通过职务之便将刘某“胁迫”与其发生非法关系。网友还质疑当地警方未能对此案件进行立案,并称其处置有隐情。针对这一指控,当地警方展开了调查,认为吴某春的所作所为不能视为性侵或者胁迫行为,不存在强奸犯罪事实。
此外,网帖中还提到吴某春的学历问题以及其父亲是否曾为其谋取过利益。针对这些质疑,蓬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未发现吴某春的学历证书有伪造等行为,并否认了其父亲为其谋取利益的指控。
根据报道,吴某春因违反生活纪律、国家法律,已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调离原单位。处理情况当天向当事人及家属进行了当面反馈。
总之,本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虽然涉事方对事件的经过有所出入,但其涉嫌滥用职权、剥夺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仍然不容忽视。同时,公安机关在立案时需要更加审慎敏感,避免给民众留下身份保护、公正执法等问题的隐忧。希望相关部门能倾听网友和社会的声音,依法公正地处理相关案件,让网民真正感受到依法维权的公正和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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