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有趣的债务纠纷案件在山西引起了广泛关注。欠债人齐某为了还债,连续给债主张某发了20个250元的转账,但张某却因为觉得受到侮辱而拒收,最后甚至报警。
齐某和张某的债务纠纷源于之前的买卖交易。齐某购买了张某的货物,但迟迟未付款,导致双方关系逐渐紧张。张某多次催促,但齐某始终没有回应。无奈之下,张某将齐某告上了法庭,经过调解,齐某答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5000元,否则需要额外支付1500元违约金。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齐某却玩起了转账游戏。他分20次给张某转账,每次250元。张某觉得这是一种侮辱,直接在微信上拉黑了齐某,因此20次转账的钱都没有收下。
到了约定的最后期限,张某仍然没有收到齐某的还款。齐某认为钱已经转账出去,债务就此了结。然而,张某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声称齐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齐某随即提出执行异议,认为张某拒收他的微信转账。
法院仔细审理了此案,认为齐某的转账方式确实不当。在未与张某沟通清楚,也未注明转账性质和用途的情况下,这种行为明显是对张某的侮辱,不能视为齐某已履行还款义务。而且,在张某拉黑他之后,齐某也未采取其他方式补救。
因此,法院驳回了齐某的上诉。他不仅需要支付原先的5000元货款,还需支付1500元违约金。这一结果让齐某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此案例再次强调了诚信和规矩的重要性。齐某自以为可以玩弄法律和道德于股掌之间,结果却是自作自受。这也提醒我们,无论做生意还是做人,都应以诚信为本,遵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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